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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做好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紧急通知 京质监特设函〔2016〕29号
2016年11月30日 12:00:00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点击量:26952
 

各区局、分局,市特检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建设工地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紧急通知》(质检办特[2016]1463号) 及《关于开展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京质监特设函[2016]27号) 文件精神,继续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场所用特种设备排查整治,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对监管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开展安全监察,重点是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

  2.加强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强化评审工作,严格落实许可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做好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12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建设工程施工场所用特种设备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表》(附件1)报送市局特设处。

  如发生紧急情况,请及时报特设处。

  联系人:刘鸣锋
电话:57520124
邮箱:liumingfeng@bjtsb.gov.cn

  附件:1.《建设工程施工场所用特种设备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表》
2.《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紧急通知》(质检办特〔2016〕1463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2016年11月30日